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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防范聚智堂“跑路门”事件

字号+ 作者: 来源: 2018-11-09 09:59 我要评论( )

长沙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防范聚智堂“跑路门”事件

长沙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 防范聚智堂“跑路门”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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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红网长沙5月26日讯(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 通讯员 黄军山)聚智堂教育集团被指董事长杨志“跑路”,家长们纷纷上门到包括北京、天津等全国多个教学点,而其北京总部已经大门紧锁。目前北京、天津警方均已介入调查。5月26日,为切实防范类似负面事件,促进长沙民办教育稳健发展,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。
  
  通知中,用了“五个严格”:一是严格加强技能培训费管理。各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向学生收取技能培训费,必须遵循学生自愿,并将技能培训的项目、课程、时间、课时、教材、师资以及考证考级等安排向学生公布,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。二是严格禁止虚假承诺、虚高收费行为。各相关学校不得以“包过线”“包录取”“包获证”“包就业”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,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。三是严格执行按学年(期)收费制度。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、民办培训学校收费参照《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》(湘价服[2004]161号)有关规定,分别实行按学年收费、按学期收费制度。各学校不得以“套餐”“打包”等形式跨学年(或学期)收费。四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。各学校应该设定固定的收费公示栏,每学期开学之前,将所有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在公示栏内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五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各学校要建立办学经费基本账户,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在账内运行,坚决治理设置“账外账”和转移、抽逃办学资金的行为。
  
 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对照“五个严格”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,并在6月5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。各区县(市)教育局要结合年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,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指导,对敷衍应付、整改不力的单位,依法依规进行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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